第二天晚上,耿去病又摸去了老宅,不死心得像个被甩一百次还不放弃的舔狗。屋里还残留着昨晚的香气,勾得他心痒痒。
他满怀期待地等了一宿,结果除了风声,啥动静都没有,安静得像他的钱包。
回家后,他跟他老婆打商量:“媳妇儿,咱搬去老宅住吧?那里风水好,适合搞创作。”其实是想搞对象。
他老婆白了他一眼,眼神里的嫌弃比马桶刷还明显:“要去你去,我可不去那鬼地方陪你发疯。”
耿去病碰了一鼻子灰,只好自己卷着铺盖搬到了老宅楼下,美其名曰“沉浸式读书体验”,其实就是想当个痴汉。
夜深人静,耿去病假装在看书,实则耳朵竖得比天线还高,就等着楼上传来点动静。
突然,一个黑影闪现,比快递小哥还准时。
这鬼披头散发,脸黑得像是刚从非洲挖煤回来,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,造型比恐怖片里的鬼还专业。
换个人估计已经吓尿了,但耿去病是谁?他可是耿大胆!胆子比大象还大!
他非但不怕,反而来了兴致,拿起桌上的墨汁,当场给自己来了个“烟熏妆”,对着鬼脸龇牙咧嘴,比鬼还鬼。
“嘿,哥们儿,比谁丑是吧?来啊,互相伤害啊!”
那鬼估计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奇葩,愣在原地,感觉自己的业务能力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侮辱,比被老板骂还委屈。
鬼默默地退走了,背影萧索得像个失业的中年人,比被老婆赶出家门还凄凉。
又过了一晚,耿去病正打算吹灯睡觉,忽然听到楼后传来“吱呀”一声,像是老旧的木门被推开,比老太太的关节还响。
他一个激灵,比兔子还快地窜起来,摸过去查看,动作比小偷还专业。
只见后门半开着,紧接着传来轻微的脚步声,一个人影提着蜡烛,从屋里走了出来,比小偷还鬼祟。
烛光摇曳,映照出一张熟悉的俏脸——正是青凤!
青凤也没想到会撞见耿去病,吓得花容失色,转身就要关门,动作比按了快退键还迅速。
耿去病急了,噗通一声跪在地上,膝盖与地面发出沉闷的撞击声,比地震还响。
“青凤姑娘!别走!我对你一片真心,苍天可鉴!就让我再看你一眼,一眼就好!”
他这番表白,情真意切得连自己都快信了,比微商还真诚。
青凤估计是被他这突如其来的骚操作整不会了,停下动作,犹豫了一下,还是打开了门,比开保险箱还谨慎。
月光下,两人相对无言,气氛有点尴尬,又有点微妙,比相亲现场还尴尬。
青凤小声告诉他,白天那个吓唬他的黑脸鬼,其实是她叔叔胡老头假扮的。
“叔父嫌你太闹腾,本来想吓跑你,没想到你比鬼还难缠。”
她语气里带着三分无奈,七分想笑,比相声演员还逗。
“叔父他们已经决定搬家了,明天就走。”
耿去病一听,心凉了半截,比刚从冰柜里拿出来的啤酒还凉。
两人正拉着小手,准备上演一出依依惜别的苦情戏,比偶像剧还肉麻。
突然,“砰”的一声,胡老头从天而降,脸色铁青,气得胡子都在抖,比被老婆发现私房钱还生气。
“好啊!你们俩!光天化日……哦不,月黑风高,居然在此私会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