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说123

小说123>浮生若梦似水流年什么意思 > 第五章 风雨来临前的宁静(第1页)

第五章 风雨来临前的宁静(第1页)

王府正房内,静王那带有书卷气的俊朗面容上,此时显得有些尴尬,坐在椅子上的身子也不时地挺挺直直。因为徐将军与雅若的对话,正令自己有些手足无措。

“你所辖炽翎营应该驻守平阳,你要到临梓做什么?”

“我要和静王一起到临梓守城。”

“这么说,你是不遵将令了?”徐清砚的声调有些威严,但嘴角却强抑着笑。

“属下,属下不是不遵将令。我,我,我就是想保护静王的安全”雅若的话说得有些不连贯,脸颊有了些红润。

“保护,几万将士都会保护,你有什么理由要违抗将令?”徐清砚盯着女孩有些微低的头,嘴角的笑露了出来。

“难道说静王喜欢你。”

此话一出,女孩头低得更厉害了,有些慌乱地回答:“不,不,不是。”

靖王康世华闻听此言,也有些坐不住。拿起桌上的茶盏,却发现盏中早就空无一物,又不愿意放下。故此,便装作饮了一口,将茶盏依旧拿在手中。

“那么,就应该是你喜欢静王了?”徐清砚追问。

从雅若的部落入了北境军后,因其善骑射,所以部落里精壮的男子,都编入了乌甲军和赤甲军。作为部落首领的哥哥乌恩其性格直爽,征战勇猛。妹妹雅若虽是女子,战阵杀敌也毫不逊色。徐清砚与其兄妹二人虽是将属关系,但平日里,更是喜欢这个性格开朗的女孩子。每每见到雅若,徐清砚便想起了自己远在京城的小妹,所以也就将她像自己的妹妹一样对待了。

“是,我喜欢静王。静王喜不喜欢我,我不知道。但我就是喜欢他,我要保护他。”女孩抬起早已绯红的脸,倔强地说着。

徐清砚有些楞住了,知道草原的女孩直白,没料到竟是如此直白。他看了看女孩,又转头望向静王。

静王故作姿态地将茶盏又放到嘴边饮了一口,然后缓缓地放下早就空了的茶盏,轻咳一声道:“子墨将军,临梓城防紧要。那个,想来也是需要善战之人的。那个,我看不如依了雅若,如何?”

徐清砚望着静王,望着他手中的茶盏笑道:“别喝了,盏里什么都没有,喝什么呢?我的王爷。”忽然转头对韩晋笑道:“怎么这么没有眼力,静王的茶盏空了这么久,也不知斟上。”

当残阳落去,半轮皎月悬于薄纱之后时隐时现。凉风吹过,引得街道旁的古树上枝叶瑟瑟发抖。不知是这月凉了秋,还是这秋冷了月。

青石路上,一男一女走在前面,后边侍从牵着马匹跟随着。徐清砚慢慢地走着,轻声地说:“雅若,哥哥我知道你的心思,你喜欢静王。今日你也清楚了,静王心里也是有你的。明日就要前往临梓,虽说那里的兵力多于这边,但你也要保护好自己,知道吗?”

徐清砚顿了顿接着说:“这次会有一万赤甲军和一万青甲军与你们一起,另外我还会再派一万辅兵跟随。虽然临梓有七万武威军和并州府兵几万人,但我真的担心,他们的兵力能否抵挡的住北狄左路军。所以你要保护好自己,也要护得静王周全,不能有一丝闪失,知道吗?”

徐清砚站定,望着雅若,伸手正了女孩头顶的赤盔。

雅若停下了脚步,身后的披风飘舞。肩前皮甲上的铜环,在月色的映照下,发出闪闪地光芒。女孩抬起头,望向眼前高过自己的将军哥哥,她见过这个将军哥哥的冷漠和残酷,那是杀伐之时,每一刀都毫无表情地劈砍下去,听到的只是骨裂筋断的声音。喷溅于身的鲜血染红了他的青甲,滴落在地,踩于脚下,那一刻仿佛是一个魔,嗜杀的魔。她也见过这个将军哥哥的温煦,便如现在这般。

“子墨哥哥,你放心吧。你也要保护好自己,等仗打完了,咱们一起到草原上扬鞭放马,我给你采最美的金莲花。”女孩扬起了脸露出来灿烂的笑容。

秋日的博日格德草原,高远的天空湛蓝得如一潭清水。骄阳悬于其上,明亮而温暖。薄薄地纤云飘荡于空,任由风慢慢地轻扯着,不多时便成了一丝丝,一缕缕,融化在这蓝天里。

一片金黄覆盖了辽阔的草原,原是青翠的树木早早的换了彩衣,漫山遍野的云杉、红松、白桦绚烂伸展,延绵起伏数百里。弯弯的河流像舞动的银蛇,蜿蜒前行,流向远方。一座座浑圆低矮的山丘映着日晖那明明暗暗的影,成群的牛羊便在这影中信步游荡。这般化不开的艳美,仿佛是一幅重笔渲染的水彩画。风徐徐吹过,金秋草原的清香弥漫在这天地间里。

幽都,北境最大的城池。此刻便处在这美丽的风景画中。

王宫深处的后花园里,一张黄花梨木的矮榻正摆放在庭院之中,明黄的锦绒软垫铺在其上,乞颜忽图正斜倚在软垫上望着天空。

曾经的风霜,让这位古稀老人那古铜色的面容上布满了皱纹,两只深陷的眼睛有些浑浊。落日的余辉洒在他的银发上,现出朦胧地光泽。一件狐白的裘皮披在忽图的身上,挡了他大半个身子。过去几时有过凉寒的感觉,难道真是像汉人常说的“人到七十古来稀”,老人心里想着,不由地握紧了干枯的手掌。顶点小说

一片红叶,随风缓缓地落在了狐白的裘皮上,那片红像极了血,红的刺目。忽图戎马一生,征战无数,但此时却无比厌憎这抹红。他及其厌烦地用手拂去落叶,深叹了一口气,微闭了双目。

北狄的勇士是天上的雄鹰,是草原上的骏马。是雄鹰,就要一直翱翔在天际,俯视大地。是骏马,就要奔驰在辽阔的草原上,追逐风的气息。可是这些年来,雄鹰落于枝头,骏马俯卧圈栏,北狄的勇士们也开始贪图富贵,附庸风雅,这是忽图不愿见、也不能见的。

当年便是为了牧草丰盛的草场,他领着族人从极北冰原来到了博日格德草原,那时他还是个强壮的年轻汉子。没有几年,北狄族人便在自己的带领下,凭借不到三千人的铁骑,荡平了整个博日格德草原,由此也被众多部落推为王汗。

那时的幽都,还是卫朝在北境的最大商贸之城,无论是草原上的部落,还是幽都以东过弱水的贝尔兰真国,甚至极北冰原外的番邦,都会聚集于此。

幽都城里,茶肆,酒楼,客舍,自街道东西两边延伸,一直延伸到城外。街面上的行人络绎不绝,有锦罗玉冠的达官显贵,有服饰怪异的番邦男女,也有那挑担赶路,驾牛送货的寻常人家。绚烂的阳光透过那红砖绿瓦、透过那彩艳的楼阁飞檐,透过那高高飘扬的商铺招牌,照射在行人的脸上,是如此那般地恬淡惬意。

那时,乞颜忽图也到过幽都城,也见到了那里的繁华。但他更喜欢骑着骏马,站在城外不远处的山丘上,凝望这座城,凝望这座城后的南方。他是草原上的王汗,也是展翅于空的雄鹰,目击所到之处,应该皆为王土。因此两年后,他带着他的虎骑军,踏破了幽都城的城门。

那时城中鲜血的颜色,就和刚才拂去的落叶一般红。当一面白纛立于幽都城高高的城楼之上时,红色便涂遍了城中每一寸土地。乞颜忽图喜欢这个颜色,像是炙热的火。他要把这火燃烧到大地的每一处,让所有的蝼蚁苍生臣服于自己的铁蹄之下。

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

最新标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