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。大家面面相觑一阵子,忽然人丛中冒出一记者,说我愿意。胡茵梦同意了,请他过来,
我一看此人,不是别人,原来是“段宏俊”!段宏俊当时好像是台港地区一家小报的负责
人,有记者身份,他应邀签字,我没有拒绝的必要与理由。当年我主持文星时,段宏俊以自
由太平洋文化事业公司负责人身份登门拜访,那时候他是因叛乱坐牢的受难出狱者、是被国
民党刚刚“扫荡”过的,并不是后来跟着国民党走的中央委员。我这次离婚,后来康宁祥推
出的李彼峰趁机影射李段关系如何如何,并说段宏俊在离婚证书上“盖章担任见证人”,是
“大家都知道”的。这又完全是造谣。看看报上登的离婚证书吧!不但证人没有盖章,连当
事人双方也都是匆匆以签名表示的,谁又有备而来的、没有必要的盖什么章、康宁祥推出的
李彼峰,亏他还是学历史的,对整个离婚的过程,全不求证,就贸然曲解、乱造印章,这样
子居心、这样子用心、这样子粗心,还被康宁佯请出来主持他们“首都公政会”中“党外
史”,这种“党外史”,我们还敢看吗?自古以来,作史也好、修史也罢;正史也好、野史
也罢,下笔之际,无不讲究“史德”、“史识”、“史才”,领教了康宁祥推出的李彼峰的
“党外史”,谁还敢做党外啊?因为段宏俊是国民党,造谣者刻意要刻画出李敖勾结国民党
的画面,这种用心与居心,实在格局大小了。
胡茵梦生平无不良嗜好,独好“怪物”,任何正常的,她都不喜欢;任何邪门的,她都
偏爱,什么怪爱什么,怪不一定要大,一块歪七扭八的汉玉、一条尘封多年的绣片、一瓶闻
所未闻的香水、一对密宗气息的耳环……都可使她因“小怪”而“大惊”,而要百计千方,
得之而后快,然后休息二十四小时,再去作怪。作怪其实不要紧,甚至有它可取之处,毛病
不在作怪而在不知天高地厚。整天吃男人、喝男人、花男人的钱、戴男人的玉、坐男人的
车、抄男人的文章出书,结果却不辨亲疏是非,反过头来,与男人虚荣争胜,或以伪证方式
“大义灭亲”,争自己人的风,还貌似清高,大谈人生大道理与佛门大道理,这不是不知天
高地厚令人恶心的卑鄙小人吗?
一九八0年,一件不幸的事发生了,就是文星老友萧孟能告我的所谓侵占背信案,这案
子根本原因在萧孟能抛弃了发妻朱婉坚——跟他同甘共苦四十年的发妻朱婉坚,我仗义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