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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章不孝子孙(第1页)

秦斐目送薛怀舟的背影,久久没有回神。他穿在身上的旧衬衫洗得泛白,腰板挺得直直的,个高腿长,行动如风,走路很快,自成风骨。

怎么看,都不像会做出某些荒唐事的人。

回想起早上起床时,院子里横七竖八焉巴巴躺了一地那几只山鸡野兔,她脑海里把在这边认识的人过了一遍。

她可以肯定,这些送上门的野味,跟她没什么关系。

她认识的人,没人有这个本事。

谁会做好事不留名啊,她不理解。

宋书言也在沉思,会是他吗?

周景深做事这么抽象的吗?

她嘴角抽搐了一下。

送野味来的人首先可以排除本村村民,他们要是抓到这么多肉,肯定是拿回自己家吃呀。

这么一排除,除了周景深,还能有谁?

她在这儿又不认识别的人。

只是,为什么薛怀舟要说一半留一半呢?

今天的任务依旧是拔草,宋书言咬牙坚持着,原本嫩生生的双手在第一天就磨出了水泡,疼得她呲牙咧嘴。

水泡消了又长,她干活的速度慢了下来。

秦斐特意跑到她这头,跟她贴一块,一人拨一边的草,眼眸闪烁着兴奋的光芒,“书言,你说,会不会是周同志?”

宋书言秒懂她的意思。

她在心里暗暗点头,心说她也是这样想的,是他,就是他!

她脸上飞起薄红一片,装作云淡风轻地笑着摇了摇头,“不知道。”

秦斐把手里拔下来的杂草扔到一旁,肩膀撞了撞她的肩膀。

笑着揶揄她,“肯定是他!哎呀,书言,你脸红了!”

中午回去。

男知青们分工合作,挑水的挑水,烧热水的烧热水,几个人合力把几只山鸡野兔全杀了,煮了一大锅。

至于为什么不去河边杀,这年头谁家吃肉不是偷摸着吃啊。

男知青们异常勤快,春梅想帮忙都插不上手。

吃饭时,孟庆伟做主,给四个女知青一人分了个鸡腿。

知青点最小气的男知青胡志强不乐意了,也抢着夹了一只鸡腿到自个儿碗里,直接咬了一口防止别人跟他抢,接着抱怨,“干活的时候没让她们动手就算了,怎么最好的部位还分给她们?”

孟庆伟伸向鸡翅的筷子一顿,神色不悦地睨他一眼,“少揣着明白装糊涂,这些肉是从哪里来的,你心里没点数吗?”

“是啊,要不是几个女同志住在这儿,谁会给咱们院子扔野味?”刘国柱夹了一只鸡爪子,啃得津津有味。

其他男知青忙着吃肉,都顾不上说话。

他们没好意思夹剩下的鸡腿,但鸡胸肉也好吃呀。

宋书言吃完一只鸡腿差不多就饱了,知青点调味料单调,味道平平。

她放下筷子,有点惆怅,真是白瞎了这样天然的好食材。

更惆怅的是,过几天得轮到她做饭,她哪里会哦。

下午,几个人在地头干着活。

一阵哭声传来。

有人从小路跑来,边跑边喊,“艳红啊!你还不赶紧回家,你婆婆她不行了!”

“妈妈,奶奶没气了!”几个小孩跟在那人后头,边哭边喊。

艳红慌得不行,扔了锄头往孩子那边跑,“通知你们爸爸还有叔叔伯伯了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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