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虽然出身乡野,但在省城读书的这几年,也长了不少见闻,知道很多有钱人家并不喜欢别人动用家中的物品,哪怕是帮佣,也不喜欢不按吩咐做事。
她这次托吴斌的福,能出省城玩,前两天他们两人把深城玩了个遍,今天吃过中饭,被吴斌带来这里,说是老板的家,老板傍晚的飞机到,他把冰箱、冷柜填满就去接机了,她闲着没事做,又想着他们回来天都快黑了,索性动手做了一桌菜,也不知他们会不会高兴?要是不高兴,会不会责怪吴斌?毕竟,她是吴斌带来的……
“都是我喜欢吃的。”罗伊人被这一桌子的海鲜勾出了馋虫,回头不忘朝陈素说“谢谢”,然后催越祈洗手开饭,自己也跑进厨房洗了手,顺便帮忙拿出了碗筷,招呼大家坐下来开吃。
“吃得好饱……”
放开肚子饕餮一顿后的结果就是,小腹都出现肚腩了。
罗伊人揉揉肚子,满足地喟叹。
越祈忍无可忍,恨恨道:“不知情的,还以为我带你去难民营住了二十天。”
死没良心的坏丫头!
天知道他在南城那段时间,每天可谓是绞尽脑汁地给她做好吃的,可是手头的食材有限,而且大多都忌口,他能有什么法子?
罗伊人“嘿嘿”笑道:“我这不是馋海鲜了嘛。南城那边好是好,可没海鲜吃也是一大憾事啊。”
“吃饱了就去沙发上躺会儿,没事别乱跑。”越祈见她起身,朝客厅的方向努努嘴。
“吃完就躺,那不是给赘肉制造机会嘛……”罗伊人嘴里咕哝着,却也知道越祈这是担心她的脚,只好乖乖走到客厅,脱去鞋子,半躺在沙发上,百无聊赖地打开了电视。
可眼睛看着电视,脑子里却在想吴斌的女朋友。
陈素比付诗玲长得漂亮多了,气质也好,不愧是海大校花,那么静静站着,就给人一种古代闺秀的娴静感,但做起事来又很干脆利落,真称得上是“出得厅堂、下得厨房”,难怪连一向冷情的吴斌也会动心。不过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:她不是个娇小姐,相反,受家庭条件的局限,她很小就当了家……
如果陈素愿意,倒是可以介绍给陆均,让她去试试“窈窕淑女”的代言广告……
想到这里,罗伊人拿过自己的背包,翻出手机给陆均发了个短信,一方面是报平安,另一方面,则是询问他有没有找到中意的代言人。
陆均这会儿正坐镇广城总公司,收到短信时,正要下班去吃晚饭,收到罗伊人发来的信息,不禁失笑,捞起电话回拨了过来。
“已经到深城了?”
“嗯,刚吃过晚饭,陆叔叔吃了吗?”
“刚准备去吃。怎么?刚到深城就有好人选介绍给我了?”
这几天,陆均也的确在为“窈窕淑女”代言人的事头疼。
不是找不到人,相反,知道他在重新物色“窈窕淑女”的代言人后,很多人都托关系递来了简历。
可有了付诗玲这个前车之鉴,这一次,他在代言人的筛选上严格了许多。相貌、身材自不必说,还让薛秘书筛选品格,至少,不能是贪慕虚荣、骄奢傲慢之辈。
还别说,这一筛选,又让到手的资料薄了大半,可见,那些貌美如花的妙龄女子,不是野心勃勃、想攀高枝,就是心思狭隘、眼高手低,这样的人,他可不敢再用。
“嗯,倒是有一个,不过只是初次照面,形象上的确挺符合的。”
罗伊人也没把话说满,想帮陆均和吴斌是一回事,可对陈素这个人,她只能说,第一印象很不错,落落大方、言语得体,最主要的是能吃苦,不是个会依赖男人而活的菟丝花般的娇弱女子,这是她相中的最关键因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