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在这欢声笑语中,王灵官,手一挥,便是举起大酒坛,“啪”的一声,打开了,再为众位兄弟,依次斟满了酒:“范来,速去速回。”
“段飞,啸天,你们二位,不要客气,都是把酒来喝。”
王灵官,着实飘洒自在。
这个年轻人,有一种,甚为独特的魅力。
霸道不羁,既严谨又快活。
最重要,还很善解人意。
听到可以喝酒,范来立时脚下生风,提起锅魁羊肉汤,就是急急,直奔那一家三口。
不到一息时间。
他便是到了,接着,他一摸那五岁娃娃头,开口朗声一笑:“二位,这厢有礼了。”
“相逢便是缘,今夜我大哥,交到一个此生难觅难寻的好朋友,心情高兴,所以,也想请二位,同乐同乐。”
范来,鬼精一般。
他的言语,冠冕堂皇,绝不唐突,也不会吓到人家。
最重要就是,不会令那对俭朴夫妇,感到难为情。
最后,他最聪明的一点,就是早已把那银子,塞在了那五岁娃娃兜兜里。
如此一来,水到渠成,大家都有面子。
绝不令人难以接受。
闻言,那男主人,面带笑容,抱拳一礼:“既然如此,那就恭敬不如从命,咱们今夜,就是借了你大哥的东风,一起同乐同乐了。”
与此同时,那家女主人,孩儿他娘,也是躬身一礼,微笑言说:“多谢这位哥哥,也多谢你那位大哥。”
还真别说。
人,穷是穷,可是有修养,谈吐不俗,不缺礼数。
这样的人家,实实在在,看得出来,决计是本份踏实的一家。
“哈哈哈,二位不必多礼。”
“那就这样吧,我们那边喝酒,你们这边慢吃,这些食物,要大家分享,才是最好的。”
范来,送人玫瑰,手留余香,在此一刻,他的心情好好,立时就想,喝他几杯!
就是如此这般。
巅峰义战,刺杀堂口的扛把子,大哥级数人物范来,竟然破天荒,头一遭,首度做了个大好人。
在跟段飞以前。
范来,可绝非如此。
在往日时候,范来简直就是个混蛋。
他飞扬跋扈,手段残暴,堪称十恶不赦,令人闻风丧胆,真真正正大恶人。
可是,自从被段飞折服之后,他变了。
他的举手投足,都是像段飞一般,带出一股豪情天纵,无上霸烈霸道风采。
这就是段飞的魅力。
话不多说,很快,范来便是回到段飞一桌。
在圆满完成,飞哥交待的任务后,范来的胸膛,挺得笔直。
“哈哈哈,范来,不错。”
“来,我王灵官,敬你一杯。”
王灵官,倒是并无拘束拘谨,他举杯不由分说,就是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