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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 翰林学士(第1页)

只知牧羊放牛的蒙古人统治了中原,将全国人口分为四等。

第一等是蒙古人,第二等是色目人(包括西域各族和西夏人等);第三等是汉人(指原金朝统治下的汉族和契丹、女真等族),第四等是南人(指原南宋统治下的汉族及其他各族)。

这种划分使得汉人在政治、经济、法律等方面都受到了不平等的待遇。

元朝各级政府机构中,重要职位大多由蒙古人和色目人担任;汉人尤其是南人能够担任高级官职的机会极少。

中央和地方的关键官职,如中书省丞相、平章政事等,一般都由蒙古人或色目人充任,汉人很难进入核心决策层。

元朝的科举制度对汉人也存在不公平之处,科举考试分左右榜,蒙古人、色目人在右榜,汉人、南人在左榜。

右榜录取标准相对较低,左榜则较为严格,而且录取人数上蒙古人、色目人与汉人、南人也有差别,这使得汉人通过科举进入仕途的难度大大增加。

元朝对汉人征收的赋税名目繁多,负担沉重。

如江南地区的夏税和秋税,不仅税额较高,而且在征收过程中还存在各种附加税和不合理的摊派,给汉族农民带来了极大的经济压力。

蒙古贵族和色目官僚、商人通过赏赐、强占等手段,大量掠夺汉人的土地。

许多汉族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,沦为佃户或流民,生活困苦不堪。

在法律上,蒙古人、色目人与汉人、南人犯罪所受到的处罚截然不同。

例如,蒙古人打死汉人,只需杖刑五十七下,再赔烧埋银即可。

而汉人若打死蒙古人,则要被处死,还要抄没家产给苦主。

在司法审判中,蒙古人、色目人往往由蒙古人或色目人担任法官,他们在处理案件时常常偏袒本族人,对汉人则往往严刑峻法,导致汉人在法律面前难以获得公正的待遇。

还有一项不为人齿的陋习:新婚之夜的汉人新娘子要由蒙古人先睡。

马超侃侃而谈,直言不讳道:“孟启47岁撒手人寰,魂游天台山修行905年,适逢大宋朝靖康之乱,老祖开恩让马某重生为马植家的二公子!”

马超说完上面这些话,看向郑斯文道:“郑小弟讲讲你的情况!”

郑斯文讪讪而笑,道:“小弟21岁,天宇大学历史系大二学生!”

顿了下咽咽口水道:”学校放寒假,郑斯文想挣点学费,见我家后门通北宋;赶过来后方知是‘靖康之乱’之际,便就赶来开直播想赚点学费;没想到和五虎上将马兄相遇!”

马超瞠目,很不理解地凝视着郑斯文道:“小弟想赚学费赶来北宋搞直播,这实在太有意思啦!”

郑斯文笑声呵呵道:“直播靖康之难是热门生意,一个晚上有上亿粉丝点赞;小弟的钱袋子鼓起来后全力以赴支持马兄平天下!”

郑斯文说着又是一躬,道:“马哥刚才斩杀鞑子的时间小弟算出来了,5分钟砍掉5个鞑子的脑袋;平均一分钟一个,这样的身手前无古人后无来者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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